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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有趣的问题Stone小时候比较死板(当然现在还是), 属于那种没想象力, 不会问问题的小孩儿, 所以经常没事就看看别人在问什么. 在以前在本洞穴贴过一些有意思的问题, 比如下雨天的时候蝴蝶都藏到哪里去了? 再比如到底是谁发明了比基尼之类的, 当然了, 不管是谁, 兄弟们都对他(她)心存感激 既然现在大家都正在放假, Stone就不讨论蝴蝶和比基尼这样过于学术性的问题了, ScienceLine上有一个小孩儿问人为什么要接吻, 似乎更值得在节日期间讨论 (注: 下面的内容经过Stone"无意"曲解, 不代表原文作者观点). 一方面, Kiss似乎跟另外一件事情不一样, 它不完全是人的本能, 比如某些古老部落的人就不kiss, 据说能占到世界人口的百分之十. 因此, 这些不喜欢接吻的科学家认为, kiss是历史上从某些其他动作演化来的. 比如, 母亲把咀嚼过的食物送到婴儿口里, 在孩子能自己吃饭之后, 母亲还会通过这个动作来表示亲近. 也就是说, 那些经常抱在一起长时间互相啃的情侣中, 很可能有一方进食有困难. 另一方面, 世界上还有很多喜欢接吻的生物学家, 他们自然认为接吻是一种本能, 还举例说非洲黑猩猩也很喜欢kiss, 不管是情侣之间, party进行中, 还是打架之后, 甚至什么理由都没有的时候(就跟我们人类一样)都抱起来交换口水. 其他的哺乳动物也不乏通过接吻或碰鼻子来表达感情的. 所以说kiss是一种本能也并不过分. 新研究表明, 男女双方在接吻的同时, 也通过气味和脑电波等各种还不能完全解释的交流方式, 来判断对方是不是真正的"the one", 感兴趣的同志不妨在这些领域深入研究, 将来能提出什么理论也不一定呢. 其他的理论还有很多, 比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来自utah大学的学者认为, 接吻背后的主要目的是为下一步行动提供铺垫 ... ... 好, 那我们现在就讨论"下一步行动". ... !#$%^&* ... (Scorp主编注: Stone文章的第二部分涉及限制级内容, 感兴趣的读者请向一亩二分地编辑部发函索取).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当然, 也可能是一个长达300天的新故事之开始, 根据Friends里Ross的事例证明, 后者的概率至少在2%以上. 请读者谨慎尝试), 在这之后还有一个困扰大家的问题是, 为什么ML之后男人们那么容易睡着呢? 虽然女性也会有疲惫的感觉, 但这个现象在男性身上实在太明显了, 随之而来的鼾声把任何情调和感觉都破坏了. ScienceLine上某作者也提出了一些见解. 首先, 这个活动一般都发生在夜间的床上, 而且是比较耗费体力活动, 对男性来说有其如此 ---- 当然, 也不一定, 某些情况下, 比如女性 ... !#$%^&* ... (Scorp主编注: 请各位读者不要再发信索取这部分内容了, 本编辑部无法提供) 扯远了, 回到正题, 在这种情况下, 男性马上睡觉也很正常. 其次, 通过正子断层扫面(PET)发现, 达到高潮的条件之一是忘记所有的恐惧和忧虑, 这会导致全身放松, 也造成男性睡意十足. 再次, 在高潮过程中, 男性体内会分泌多种荷尔蒙, 比如男性的不应期的长短就与此有关, 某些荷尔蒙可能也促使男性通过睡眠来恢复精力. 综上所述, 虽然道理还没有完全搞明白, 但这背后还是有不少生理原因. 在相应的药物还没研究出来之前, 女同胞们只能忍耐一下了. 不过估计也不用等太久, 蓝色小药丸不也被辉瑞公司搞出来嘛, 没怎么打广告都赚疯了(似乎它从来没当过中央台的标王吧?). 哪家公司要出一个调节ML之后激素分泌的药, 估计也能赚不少. 12月11日 Melvin Dummar如果说上回八卦前世界首富Howard Hughes还能基本保证真实的话, 这次Melvin Dummar的故事就比较没边了. 不过, 鉴于这又是一个跟Utah有关的gossip, 我怎么也不能放过.
其实Dummar同志就是Utah北部一小城的小便利店店主, 而且跟他的名字一样, 这个人智商稍低, 有点dumb. 在Howard Hughes去世之后, 摩门教教主收到一份手写的Hughes遗嘱, 列出他庞大遗产的去向, 包括Howard Hughes医学院和摩门教等非营利组织, Hughes的远近亲戚等等都有份, 其中令人诧异的是给Melvin Dummar也分了十六分之一. 摩门教的人并不非常支持这份遗嘱: 首先, 虽然Hughes跟摩门教会关系密切, 但事先没有人知道遗嘱的事情; 其次, 这份遗嘱是写给前一任教主的, 他早就退休, 这封信的口气似乎并不知道此事; 另外, 摩门教会一点都不缺钱, 况且拿着这份没什么根据的遗嘱打官司也很难赢.
不过, 出乎意料的是, 笔迹鉴定结果认为这很可能是Howard Hughes本人的笔迹. 因此, 媒体和大众开始对这份遗嘱越来越有兴趣, 这份有可能是真的. 至于Dummar这个一点关系都不沾的人竟然能分到Hughes的遗产, 这自然成了案件的最大疑点, 调查也从这里开始. Dummar声称, 他曾经在Las Vegas北边250公里之外的沙漠里, 离大路不是很远的地方碰见一个穿着凌乱不堪的人. Dummar把那个人带回了Las Vegas, 他一路上都不相信那个人声称的"我就是是世界首富Howard Hughes", 还"施舍"了点零钱给他, 但这个流浪汉最后的确被豪华酒店的人接走了. Dummar说自己对这份遗嘱并不知情, 他于Hughes的接触仅限于此.
他的这个故事本来就令人难以相信, 而且后来随着案情发展, 警方又在遗嘱上发现了Dummar的指纹. 他只得改口承认这份遗嘱是他"受人之托"送到摩门总部的. 但Dummar又不能从Hughes那边找出任何支持他的证人, 因此虽然这份遗嘱的笔迹正确, 但最后法官还是判决为Dummar伪造遗嘱. 按理说这个故事就算结束了, 不过三十年后, 一个退休的FBI特工, 前Las Vegas地区"组织犯罪高级调查员", Gary Magnesen, 提出了新的证据. 首先, Howard Hughes卷入的各种阴谋 秘密实在太多, 在他死后那段时间, 任何他身边的人都不敢关于任何事情作证或提供重要信息; 其次, 后来的确有人证实在Dummar声称的碰到Hughes的前一天夜里, Hughes在一个沙漠中的秘密赌场里跟人发生争执, 并一个人离开了, Hughes拥有附近一些矿山的股份, 但很可能最后就是Dummar把他带回Las Vegas的; 最后, 在当年的案件审理中, 有很多对Dummar的不公正待遇. 因为只要证明Hughes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他的亲戚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瓜分所有遗产. Dummar在法庭上怎么也不可能赢的了Hughes那些有钱有势的亲戚们. 根据Magnesen后来的调查, 他越来越倾向于认为Dummar的故事其实是真的.
Howard Hughes一生各种秘密数不胜数, 不管Dummar的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三十年已经过去了, Melvin Dummar也不可能从Hughes的亲戚那拿到一分钱. 只是在Dummar在被人嘲笑了三十年之后, 发现有人这么相信他, 不知道会怎么想 :)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在西雅图附近的同志们没事就应该开车去荒郊野外转转, 如果有穿着邋遢的人要搭便车一定要给予帮助, 这样说不定将来Gates的遗嘱上就会出现你的名字呢. 12月9日 重装系统我这个笔记本已经买了整整三年了, 从来没有重装过, 今天闲得无聊, 打算格了它. 记得以前的时候这种事情基本上三个月做一次, 还ghost什么的. 看来人老了就是不一样.
个人认为当时买电脑的时候, 决定比较英明, 我这个P4 2.66G的处理器和1G的内存(后来升级的)应该还可以撑至少两年, 到时候可以换个Core Duo 3什么之类的电脑. 我一向看不起迅驰, 虽然电脑轻一点, 但实在不值那么高的价格, 而且它即使二级缓存和外频高一点, 但主频上不去, 2.0 GHz迅驰都不一定能比我的2.6GHz奔四快.
这该死Windows系统只会越长越大, 虽然我一般不乱装程序, 但这么久下来, 硬盘上面也堆积了无数程序和游戏遗留下来的垃圾, 运行速度也大不如前, 格! 不过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刚才考虑了一下, 把需要备份的东西罗列如下, 同志们帮我补充补充:
同志们还能想到什么啊, 我这个format命令总是不敢轻易下手啊 12月4日 等俺有了钱前两天跟哥们胡侃, 两人越说越有劲, 我们的雄心壮志 远大抱负充满了整个房间. 兄弟说,
Stone对此非常不屑: 这点志向, 就知道吃, 再远大一点也不过是想ppmm. 黎叔说的好:21世纪什么最贵? 人才! 人才怎么最显派? 名牌!! 等咱有了钱, 开宝马, 坐奔驰, 想坐前面坐前面, 想坐后面坐后面, 宝马买两匹, 骑一匹, 牵一匹.
上图的这匹加长宝马, 就是stone目前看上的型号. 德国纯种优良血统, 唯一的问题是马的脊柱长的太长了, 容易折断, 这种绝世宝驹已经几近绝种. 看到没有, 同志们, 挣钱得赶快啊~ 12月3日 真人版反恐精英前一段看见New York Walker的blog写他们去玩彩弹搏击(PaintBall), 他们11个业余土匪分成两组在战场上厮杀, DZT同志无私奉献, 多次被人爆头. 看的我快羡慕死了(注: 羡慕对象是爆他头的那些同志们, 不是DZT本人). 巧的是, 在我快把这事忘了的时候, 我们这一哥们提出去玩Laser Quest, 这个游戏跟PaintBall类似, 只不过不用彩弹枪, 而是激光枪(发出那种跟光电鼠标类似的红光), 而且也不分组, 每个人各自为战. 进入战场后, 每人穿一个马甲, 上面有感应器, 被打中之后, 这件马甲就会震, 同时自己的枪失效5秒钟, 然后就可以"重生", 继续投入战斗.
我们一行8个应用的游击队员跟一些不认识的鬼子进入昏暗的迷宫, 散开之后就展开混乱厮杀. 我属于那种绝对的路痴, 根本分不清哪跟哪, 就是提着枪不停的往前走, 听见哪有脚步声或者枪声, 就马上冲过去. 开始的时候没经验, 不知道瞄哪, 经常是两个人见面一顿乱射, 谁也死不了. 后来才知道要对着敌人身上闪彩光的感应器打, 然后他滴滴一阵闪红光之后, 我就可以潇洒的吹吹枪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一段时间之后Stone得意的发现, 在这种遭遇战中获胜的居多, 就变的越发英勇. 终于有一次, 我冲到某地正要跟敌人对射的时候, 忽然发现周围还躲着至少三个人能同时看见我, 瞬间我就乱枪之中英勇牺牲了. 因此, 打算变的收敛一点, 就跑到二楼的窗户向下点射, 无奈枪法实在太差, 根本打不中人, 遂放弃. 唯一值得称道的经历是, 在从二楼下来的时候, 听见后面有人开枪, 不过没打中我, Stone马上聪明机智又勇敢的抱头鼠窜, 转过一个墙角之后, 转身把枪伸回去, 向来的方向乱射一气, 然后听见追兵英勇就义, 那感觉叫一个爽.
二十分钟之后, 战斗结束. 本人的战绩还相当不错, 所以专门上blog来吹牛一下.
P.S. LaserQuest是一家全国连锁的公司, 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去他们网站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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